同洲电子受损投资者最高获赔百万 有意向股民仍可参与索赔 每日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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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同洲电子受损投资者最高获赔百万 有意向股民仍可参与索赔)
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1月5日,雷达财经从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吴立骏律师处获悉,146位起诉同洲电子的受损投资者获得赔偿,其中最高的投资者获赔超百万。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1年7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同洲电子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袁明被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还有多位高管被罚。
受损投资者认为,基于对被告同洲电子的信任买入股票,后又由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而遭受损失,该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合法权益,受损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对此,同洲电子一方认为,公司2014至2016年度报告不构成虚假陈述或重大性虚假陈述,未对原告投资交易行为及损失造成实质性影响,与原告的投资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洲电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存在因果关系,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方式存在错误,依法应予驳回。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各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该部分,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同洲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原告支付赔偿款。
雷达财经从判决附表中获悉,共有146位投资者获得赔偿,其中最多的一位投资者获赔102.19万元。
“目前,受损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据吴立骏介绍,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且截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收盘时(后续卖出不影响索赔)仍持有同洲电子的股民可加入一起索赔。有意向参与投资者,请关注公号 " 雷达 Finance" ( 雷助码:01 ) 进行索赔登记。
资料显示,同洲电子的主营业务为广电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业务和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公司的广电智能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业务包括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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